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吉林白城铁警抓获潜逃28年命案逃犯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6/content_1303246211.htm,id:1303246211
中新网白城1月6日电 (张瑶 油志扬刘蓝天)“逃亡生活终于结束了,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……”当民警出现在犯罪嫌疑人冯某面前时,冯某喃喃自语。日前,沈阳铁路公安局白城公安处成功抓获潜逃28年的命案网上在逃人员冯某。
1994年8月29日,冯某因琐事与被害人韩某发生口角,用匕首刺中韩某胸部,韩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。案发后,冯某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开始了逃亡生活。
鉴于当时侦查条件、技术力量等多方面限制,冯某潜逃后便销声匿迹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
二十余年来,白城铁警几代刑侦人全力以赴、历经曲折,从未放弃过追凶缉逃工作。
2021年9月,白城铁路公安处决定由侦查经验丰富的4名民警组成案件攻坚小组,对该案件进行挂牌攻坚。一年多来,民警足迹遍布黑、吉、辽、冀4省8市,梳理信息20万条。
民警在黑龙江省鸡西市调查时发现,一个名叫李某的女子与冯某特征高度相似。但在走访当地多个部门调阅上千份资料后,民警发现鸡西市并没有嫌疑人的生活轨迹。
通过对李某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进行梳理,李某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的好友郭某率先进入警方视野,民警随即赶赴秦皇岛。在详细了解李某的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,结合郭某回忆与李某聊天时的细节、生活经历,以及对案发时照片的辨认,民警最终证实李某就是在逃人员冯某。
最终,民警在辽宁省鞍山市将冯某抓获。经审查,犯罪嫌疑人冯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